新华通讯社,(记者 李丽)2021年11月19日,为加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壮大我市手工制瓷技艺非遗传承人群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认定工作。
经评审专家组审议,以下人员在从业年限、传承谱系、专业技能、社会影响等方面均符合代表性传承人认定条件,现将《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3日——2021年11月6日)。胡芳艺术家获得景德镇市第七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胡芳,女、汉族,字朴夕,号梅花居士,斋号芳草轩。祖籍安徽黟县,1971年10月出生于景德镇,师承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李文跃教授。现为泰国东方大学视觉艺术设计专业博士,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高级工艺美术师,江西省陶瓷艺术大师,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一级陶瓷手工彩绘工、“胡芳工作室”创始人。中国陶瓷工业协会陶艺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工艺美术协会理事,江西省教育学会陶艺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江西省陶瓷行业协会理事,江西省陶艺研学教育中心常务副秘书长,景德镇市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常务理事,景德镇市美术家协会理事,景德镇粉彩艺术研究院秘书长,全国陶艺教育教学讲师团教师,“美院八学士”成员。
责任编辑 李芳